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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及复试分数线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函〔2020〕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司〔2021〕2号)等文件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检组织工作,努力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稳定有序。
二。组织和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管理、检查和监督。
研究生院负责指导学院(系)复试录取工作,协调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
各招生学院(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
三、招生计划
各专业考试招生人数详见各招生学院(系)复试规则,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学生情况适当调整。
四、复试成绩
(一)总计划复试分数线
同一招生院校(系)、同一专业,划定相同的复试分数线。如果公布的招生简章中同一专业有明显不同的研究方向,可以针对不同的研究方向设置不同的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确定复试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进行差额复试。
所有专业复试线,包括单科线和总分线,均不得低于国家线要求。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发〔2020〕1号)规定,按照“符合国家线少骨,分省确定复试线”的原则,生源不足省份的剩余计划按以下原则分配:满足优先录取地区的招生需求;(2)缓解生源集中省份的竞争压力。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单考招生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各专项计划录取总分的计算方法统一划定。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后符合学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请于2021年4月2日前与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动词(verb的缩写)复检组织
(1)复试的基本安排
1.复试时间:4月3日至4月12日。
2.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3.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和资格的审查。复试开始前,对考生信息进行“四比对”(报考数据库、学籍数据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库中数据的比对),对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录取后,学校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复试费:复试费100元/人,考生通过学校收费支付
3.考试当天,考生凭准考证、“绿色出行卡”、《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进入学校。
4.考生入学时必须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测量。只有当温度低于37.3时,他们才能参加现场复试。
5.签一份承诺书。考生需要在复试开始前签名《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附件2,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保密要求,不发布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尤其是试题。对复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武汉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六、调剂复试
1.调整时间:4月12日-22日。
2.调整注册。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其他单位的调剂考生,以及本单位的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3.申请转学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对转学的基本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对接收转学考生的其他学业要求。
4.各招生学院(系)调剂招生信息及调剂复试的具体安排见各学院(系)调剂复试细则。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同一学院(部)、同一专业录取的考生,复试成绩计算公式须相同。各专业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为30%。
(二)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1.管理类联考专业: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之和/3*70%+复试成绩*30%。
2.其余专业: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之和/5*70%+复试成绩*30%。
八、复试成绩公示
各招生学院(部)在复试工作结束3天内,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所有考生复试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总成绩等内容。
九、录取
(一)普通计划
获得学校2021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选择报考相应院系专业,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合格即可录取,其余考生在参加复试专业剩余招生指标内,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
复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二)专项计划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拟录取原则:复试合格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分省计划和学校调整的计划,按标准分成绩从高往低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拟录取原则:复试合格考生,在总指标内,按标准分成绩从高往低录取。
3.“单独考试”拟录取原则:复试合格考生,按单考录取总成绩从高往低依次录取。
(三)破格录取政策。学校不执行破格复试录取政策。
十、信息公开
学校在“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whut.edu.cn/)及“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gd.whut.edu.cn/)统一公布我校复试方案、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各招生学院(部)复试实施细则、拟录取名单等,拟录取名单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十一、考生申诉渠道
学校按照“一岗多控、多岗监督”的原则强化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研究生院与纪检监察部门协同开展复试监督巡查,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咨询及监督电话:
027-8765141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7-87651426(纪委监督与信访室)
武汉理工大学
2021年3月23日
来源:武汉理工大学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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