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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川街2021年秋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细则
根据《黄陂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北〔2021〕12号):“各街道、乡镇教育总支要按照《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每年8月31日为其年龄计算的统计时限)的规定,对辖区内户籍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摸底调查。具体报名时间和方式由街道、乡镇教育总支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示。”以及《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其户籍、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招生;户籍与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招生依据,由各街道、乡镇教育总支统筹安排招生;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街道乡镇教育总支和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全街道定于2021年5月22-23日,对全街道户籍人口适龄子女和港澳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行调查登记。具体细节如下:
一、登记点、登记责任单位和登记对象的设置:
1.前川第三幼儿园报名点:
地点:前川三幼儿园(原区幼儿园,前川五小,北校)。
报名单位:前川教育总支。
记录下正确的形象:前川街道的港澳台和随迁子女。
需要提供的信息:
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黄陂区的居住证(有效期)、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二维码门牌号扫描结果截图(无门牌号可说明)。
这类适龄儿童,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分配范围。统筹安排结果将于6月29日在前川教育总支办公楼下的公告栏公示。
2.前川义务段小学报名点:
地点:前川第一小学、前川第二小学、前川第二小学芦台校区、前川第三小学、前川第四小学、前川第五小学、前川第六小学、新店小学、土店小学、枣林小学、红十月小学。
责任报名单位:前川街义务段小学。
记录下正确的形象:登记在前川街道的适龄儿童。
持有前川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于2020年前按前川街道义务段小学服务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口学校报名(详见各校门口《2020年秋前川街小学服务范围》公示牌)(各小学今年对口服务范围将在本次报名后划分,报区教育局审核后才能确定)。
需要提供的信息:
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sc截图
二、对于不想在本街道辖区对口学校就读的,只复制适龄儿童主页和页面,并注明原因、就读地点等相关信息。7月3日《入学通知书》将和对口生一起发放。
二。其他特殊情况提示:
全街道5月22-23日登记的两类对象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市、区教育局相关要求执行。还有辖区内的“不一致户(含小产权房)”在我们街道的报名点不是本次登记的对象。此类适龄儿童应先在原户籍所在地对口学校报名,由原对口学校接收《入学通知书》。如果真的有需要,他们应该在2010年注册。
1.持前川区房产证、房产证、正规购房合同的非前川户籍适龄儿童在报名时,按照前川街小学服务范围(详见各校门口公示牌《2020年秋前川街小学服务范围》),于2020年前到前川街义务段小学设立的报名点报名。需要以下信息:
原户籍对口学校原《入学通知书》;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监护人(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二维码门牌号扫描结果截图(无门牌号可说明)。
报名时,学校要将【房产证、房产证、正式购房合同】归类成册并收集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每人一份,并保证花名册的顺序与档案袋的顺序一致。学校对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后,将申请报名的资料交给通教科,然后通教科再对各学校的相关证件进行初审,并请房产、公安等职能部门逐一进行。
2、小产权房住户适龄儿童申请登记到前川第三幼儿园(原区直机关幼儿园,前川五小北)登记点,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原户籍对口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原件;
②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监护人(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购买小产权房的原始协议、购房款原始凭证、一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凭证、社区出具的房产持有人及家庭其他相关人员信息、入住时间证明;
⑤住房二维码门牌扫码结果截图(无门牌可作说明)。
三、补登:凡是符合入学条件且在前期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统一于8月25-30日到前川教育总支补办登记手续,经审核合格后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登记期间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00---5:30
此细则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在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期间,前川教育总支设立投诉咨询电话:
027-85932345 027-8591064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接受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咨询监督。
前川街教育总支
2021年5月18日
前川街2021年秋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21】4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划片及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依法保障全街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确保我街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区教育局和街办事处的领导下,严格实行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制度,切实体现政府行为,强化政府责任。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宣传、发放工作。依法依规确定《通知书》发放对象,确保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率100%。根据我街人口分布及学校布局状况,在确保公平、相对就近入学的前提下,规范做好新生入学管理工作。
二、工作程序
(一)依法登记造册,做到入学对象无遗漏
在 4月底以前,通过公安部门及街内幼儿园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教育总支将按照《义务教育法》“凡是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统计时限),对辖区内户籍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无遗漏(全街登记定于2021年5月22日--23日设12个登记点进行,具体细则另见《前川街2021年秋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细则》)。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街乡教育总支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港澳台及武汉市以外户籍的随迁子女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前川街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到教育总支登记,实行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拆迁户子女,要求在我街入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教育总支提出申请,由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街的人员,其子女均可在我街接受义务教育,由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按照国家“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家长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两个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凡是符合入学条件且在前期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统一于8月25-30日到前川教育总支补办登记手续,经审核合格后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二)依规划定范围,确保相对就近入学
教育总支根据登记的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学位数、交通状况、社区、村组等因素,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量,为每所学校划定服务范围,并于 5月 26日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科,经区教育局审核以后,5月31日前向社会公示。
当学校学位不足时,优先安排服务范围内户籍与住房一致的学生,其它的学生由教育总支合理调剂到街内其他相对就近并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三)依规发放入学通知,确保通知率100%
6月 30日以前,教育总支将辖区内各小学拟入学新生名册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并领取《通知书》,7月3日前将《通知书》发放到学生家长手中。
(四)依规办理入学手续,确保新生按时报到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报到,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2021年全街义务教育小学报到时间为 7 月 5-6日。
三、相关规定
(一)关于按学位计划招生的规定
下达招生计划的依据是学校可提供学位数(附后)、校舍条件、师资状况、施教区范围等因素。学校实际招生人数只能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计划招生。因特殊情况需超计划招生的,要向区教育局报批。
(二)关于择校生的规定
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的视为择校生,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简称《择校协议书》)。《择校协议书》一式三份,《通知书》指定学校、实际就读学校和区教育局基教科各持一份。义务教育阶段有择校记录者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得享受区一中“分配生”资格。择校学生原则上不得再返回《通知书》指定学校就读。
因家庭搬迁等原因导致居住地改变,在《通知书》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以后正常转学的学生不算择校生。
(四)关于特殊人群入学的规定
1.驻陂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驻陂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按就近或对口学校入学需作调整的,由所在部队向区教育局出具函件并提供相关材料(军官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局基教科审核后,送交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木兰四才”子女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高管及商户子女入学。持有《黄陂区人才服务绿卡》的“木兰四才”(木兰英才、木兰专才、木兰俊才、木兰匠才)子女入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基教科协调安排入学。区政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高管和商户子女,可以由相关部门提供名册和相关材料,区教育局结合学位情况,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3.特殊儿童、少年入学。符合条件的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各中小学可以向家长宣传送其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接受专门的教育和康复训练,也可以根据家长的意愿接收并安排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因身体原因不能到校学习的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送教上门。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4.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对参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关爱和激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6号)文件精神,2021年秋季学期升入小学和升入初中就读的,由相关部门提供证明,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按就近便利的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学校入学。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主动公开信息
新生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结束以后,将划定义务段小学服务区,教育总支和学校将通过张贴公告、运用微信等多种途径宣传入学划片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争取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二)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纪律
街教育干事负责全街新生入学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按要求将本辖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备案。各中小学校长要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适龄儿童登记期间,前川教育总支设立投诉咨询电话:
027-85932345 027-85910645接受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咨询。各学校也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做好接访工作。出现突发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置。教育总支会同区教育局将对各学校新生入学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管理不力或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前川街教育总支
2021年 5月18日
前川街道办事处致辖区内2021年秋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家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您好!
为了切实依法、依规、有序做好2021年秋前川街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工作,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前川街具体实际,就2021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相关工作告知如下:
(一)入学条件
1、年龄条件
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2、户籍条件
(1)学生本人具有前川街户籍。
(2)学生本人非前川街户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监护人持有黄陂区有效居住证、劳动合同(或经营许可证);
②落户黄陂区的留汉大学生子女;
③ 驻陂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④ “木兰四才”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高管及商户子女。
(二)入学方式
学生入学方式分为就近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入学两类:
1、户籍在前川街,户籍地址和所提交房产资料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按照服务范围就近对口入学【下款中(1)、(2)、(3)、(4)条所列举的特殊情形除外】。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1)具有前川街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产尚未交付使用;
(2)具有前川街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产为祖辈所有且监护人名下在黄陂区另有房产;
(3)具有前川街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户主或者监护人不拥有房屋完全产权;
(4)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户籍是在规定的入学登记时间之后才迁入前川街的;
(5)具有前川街户籍,但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6)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持有黄陂区有效居住证;
(7)落户黄陂区的留汉大学生子女。
(三)入学登记
一、登记点设置、登记时间、负责登记单位及登记对象:
1、前川第三幼儿园登记点:
地 点:前川第三幼儿园(原区直机关幼儿园,前川五小北)。
登 记 时 间:2021年5月22--23日
负 责登记单位:前川教育总支。
登 记 对 象:港澳台及持有前川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须提供的资料:
①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黄陂区的居住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或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④住房二维码门牌扫码结果截图(无门牌可作说明)。
此类适龄儿童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实行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统筹安排的结果将于6月29日在前川教育总支办公楼下公示栏公示。
2、前川义务段小学登记点:
地 点:前川一小、前川二小、前川二小鲁台校区、前川三小、前川四小、前川五小、前川六小、辛店小学、涂店小学、枣林小学、红十月小学。
登 记 时 间:2021年5月22--23日
负 责登记单位:前川街义务段小学。
登 记 对 象: 前川街户籍的适龄儿童。
凡持有前川街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按2020年前川街义务段小学学校的服务范围(详见各学校门口《2020年秋前川街小学服务范围》公示牌)到对口学校进行登记(今年的各小学对口服务范围要等这次登记结束后划定,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后才能确定)。
需提供的资料:
①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正规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③住房二维码门牌扫码结果截图(无门牌可作说明)。
登记时,学校要按【户房一致、户籍】分类造册,且还要按以下两类收取相关资料装档:
一是对要在前川街对口学校就读的收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人一袋,确保名册顺序与档案袋摆放顺序一致,学校对收取的原件初审其真伪并注明情况,随后教育总支还将再一次对各学校初审的相关原件,请不动产和公安等职能部门逐一进行验证真伪,对虚假资料,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收缴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一旦确认是假证,将列入入学诚信黑名单, 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家长自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公示后,纳入就近对口入学的对象。
二是对没有在本街辖区对口学校就读意愿的只收取户主页、适龄儿童页的复印件,并注明何原因、到何地就读等相关信息,于7月3日和对口入学的对象一起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其它特殊情况的提示:
全街5月22--23日登记的两类对象,完全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市、区教育局的相关要求执行的,辖区内还有“户房(含小产权房)不一致”等不属于我街各登记点这次登记的对象,这类适龄儿童要先到原户籍所在地对口学校进行登记,并在原对口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如果确有需要,于2021年7月9--10日到前川街设置的登记点进行登记,具体安排如下:
1、持有前川辖区房产证、不动产证、正规购房合同的非前川户籍适龄儿童申请登记时,按2020年前川街义务段小学学校的服务范围(详见各学校门口《2020年秋前川街小学服务范围》公示牌)到我街义务段小学设置的各登记点进行申请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原户籍对口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原件。
②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以及出生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③监护人(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正规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⑤住房二维码门牌扫码结果截图(无门牌可作说明)。
登记时学校要分类【房产证、不动产证、正规的购房的合同】造册并收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人一袋,要确保名册顺序与档案袋摆放顺序一致,学校对提供的证件初审其真伪后,将申请登记的资料上交教育总支,随后教育总支还将再一次对各学校初审的相关证件请不动产和公安等职能部门逐一进行验证真伪,查出虚假的不作为申请对象。前川教育总支依据登记申请后审核的结果,将其纳入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统筹安排的结果将于8月29日在教育总支及各学校公示。
2、小产权房住户适龄儿童申请登记到前川第三幼儿园(原区直机关幼儿园,前川五小北),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原户籍对口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原件。
②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监护人(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购买小产权房的原始协议、购房款原始凭证、一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凭证、社区出具的房产持有人及家庭其他相关人员信息、入住时间证明;
⑤住房二维码门牌扫码结果截图(无门牌可作说明)。
三、补登:凡是符合入学条件且在前期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统一于8月25-30日到前川教育总支补办登记手续,经审核合格后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登记期间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00---5:30
各位家长:让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做家长的义务,请各位家长收信后按要求做好适龄儿童的登记和入学工作,家长如果咨询登记入学相关事宜请拨打:
027-85932345 027-8591064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教育总支将接受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咨询监督。
谢谢合作!
※温馨提示:为了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请到现场登记的家长注意以下事项:
1、只需监护人佩戴口罩带上相关证件到指定的地点就可以,不要带上儿童。
2、到达登记地后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工作:测体温,有序排队且保持1米的安全距离等等。
3、现场登记进行两天,家长不必都在第一天去登记,可错峰前往。
黄陂区前川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18日
来源:前川街、前川教育总支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