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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南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规定是
大学申请
一个很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南大学2021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
工作
(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和《中南大学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
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
“建设A类大学也是国家“2020计划”首批重点大学,注册地址为
湖南
中国长沙市庐山南路932号,邮编410083。
第3条问题
证书
:在规定的
研究
几年内达到你的专业。
毕业
要求,由中南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
书
;按照学校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位。
毕业
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我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本科普通类、
强大的基础计划
、录取综合评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学生走读、
艺术
班,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内地
西藏
类别,大陆
新疆
少数民族阶层
同种同文化之民族
预科,香港中学文凭
检查
学生、澳门学生、台湾省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等。
第五条我校根据今年《教育部关于办好普通高中的意见》
校招
工作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六条我校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统筹招生工作,制定和决策重大招生事项,下设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本科招生督导室。本科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全面负责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的政策,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本科招生监管办公室负责加强招生监管,监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在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我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量和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各省(区、市)、各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十一条申报时,我校承认各省(区、市)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高考政策性加分,但累计分数不得超过20分,且在安排专业时,仅依据高考原始分数,不考虑政策性加分。高考所有加分项目和分值不用于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不按省份安排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对于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符合我校备案条件的考生人数超过我校公布的计划数的,按照我校招生计划和学生所在省份排名规则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将被辞退。
第十三条我校根据考生高考原始成绩及其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存在专业级差。同等条件下,对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有政策加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专业。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在我们学校
内蒙古
执行自治区“招生计划范围内1: 1按专业志愿录取”的规则。
第十四条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生源的考生,我校执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考生选修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修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对于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按照高考原始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生源计算。
第十六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除外语类保送生外(具体见我校相关招生简章),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我校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相应招生简章并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20〕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20〕2号)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我校对家庭困难的新生设有“绿色通道”。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校招生在线网址:http://zhaosheng.csu.edu.cn,咨询电话:0731-88830995,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731-88879252。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组织也不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招生宣传、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等活动的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