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测评(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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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2020单招聘章程发布,报名时间公布。报名时间为5月16日(00:00)至6月16日(10:00)。注册地址:http://zs.ltcem.com。

2020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单招通用规则

一.登记程序

(一)招生目标

已报名参加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或中职对口升学。

研究

考试合格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的单独招生考试。

报考免试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考生本人须于6月12日前向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交报考免试的相关材料。

(二)报名方式

1.注册方式:

我院单独招生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单独招生入口进行报名。

首次报名的考生需以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或中职联考报名的考生号和实名报名。注册后,填写注册信息,直到系统提示注册成功。

2.注册网站:http://zs.ltcem.com

3.报名时间:5月16日(00:00)-6月16日(10:00)。

(三)填报专业志愿

申请单独招生(高中和中职考生),按顺序选择1-6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单独招生(中职对口考生)只能根据自己在中职学校的专业选择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考一个专业。

(4)付款方式

注册成功后,学生可以支付注册费。缴费标准为120元。点击微信支付,进入支付页面,扫描二维码支付。缴费截止时间10:00年6月16日。

注: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出资组建的国有公司。

国立大学。特此说明,辽宁广播电视大学与两块牌子、一个领导班子、一个管理机构共用一个财务账户。

(五)资格审查

根据辽宁省招考委关于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的相关文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单独招生入口”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6)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6月20-22日登录我校招生网单独入口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体检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后学校进行复试,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资格。

二、命题和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数

1.单独招生(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科目及分数

语文、数学每科满分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总分500分。

2.单独招生(中职对口)考试科目及成绩

语文、数学、专业课每科满分100分,技能考核满分200分,总分500分。

(二)考试时间和形式

候选人类型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考试形式

单独招生(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6月22日14:00—17:00

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联考

纸张系统

单独招生(中职对口考生)

6月22日9:00—12:00

语文、数学、专业课联考

纸张系统

6月22日1:30—19:00

技能评估

实际操作

(三)专业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项目如下:

专业规程

专业名称

专业课程

(四)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为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建议考生和家长提前考察考场周边环境,避免因天气及交通等原因影响考试。

(五)考试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三、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总成绩构成

单独招生(高中、中职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500分。

单独招生(中职对口升学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专业课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满分500分。

(二)录取控制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在我院招生网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总成绩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录取。

(三)录取原则

1.单独招生(高中、中职考生)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2.单独招生(中职对口升学考生)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在专业招生计划总数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技能考核、数学、语文成绩排序比较择优录取。

四、录取审核

我院将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辽宁省招考委审核备案后,考生即可在我院招生网自行查询录取结果,同时我院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6号)要求,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和第二阶段单招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考试。

五、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高中、中职考生)招生专业

单独招生(中职对口升学考生)招生专业

注:最终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以辽宁省教育厅、招考委公布为准,学费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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