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霖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报关员的基本要求,报关员基础知识:海关管理制度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海关管理的含义和特点
(一)含义
略。
(二)特点
海关管理在规范进出境活动,维护对外经济贸易秩序,方便合法进出,惩处违法行为上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具有其自身的显著特点:
1、辐射面广,政策性强
海关作为国家法律政策的执行机关,执行政策是海关管理的生命线。海关围绕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及其相关事务的各项管理,包括海关的监管、征税、缉私、统计等,都是因“物”的进出而进行的对物和人的行为并重的管理,会涉及外管、商检、税务、工商等众多管理部门和“物”的关系人,需要执行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众多政策。海关的税收征管需要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特别是通过关税的调节作用,保护国内民族工业,体现对国内产业的扶植政策,以及鼓励产业转型升级和西部大开发政策等。海关的统计管理,为国家制定对外贸易政策、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重要依据。海关依法查缉进出口涉税案件,保护国家税收,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的税证管理政策;依法查缉非涉税案件,如武器、反动宣传品等,贯彻落实国家禁止进出口政策,履行边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的职能,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安全。还有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管理政策,防止固体废料、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进口,等等。这些政策涉及众多领域,关系国计民生,需要海关通过检查、监督、规范等管理活动,严格把关和贯彻执行,扮演了国家经济守门人的角色。
2、知识面广,专业性强
海关在办理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及其相关事务的各项管理过程中,会涉及国际贸易、国际物流与运输、海关业务知识、商品知识、外语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多方面知识,是众多知识的综合运用的交汇点,特别是在税费征管上的海关估价、商品归类、原产地确定等方面,以及缉私案件上的法律适用等方面,需要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了满足工作要求,《海关法》规定,海关专业人员应当具有法律和相关专业知识,符合海关规定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海关招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同时,海关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技能水平还需要不断更新和提高,及时跟踪海关业务的新发展,必须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上岗执行职务。
3、规制体系健全,法制性强
依法管理是海关管理的本质特征,也是法与管理之间关系的一个显著特点。海关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受海关管理的法制化程度的影响和制约。通常,法制化程度越高,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就越高。自上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势发展,海关开始着手建立现代海关制度。目前,海关已建立起以《海关法》为核心,包括《海关法》、行政法规、海关规章、海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我国签订或缔结的海关国际公约或海关行政互助协议在内的法律体系,为海关管理活动的正规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供了重要依据和保障。特别是《海关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海关的权力、法律责任和执法监督,对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办理程序、申报、关税征收和减免、查验、海关事务担保、放行、违法处理、复议犯罪案件办理等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确保海关的各项管理工作以法律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4、管理手段先进,科技应用性强
海关管理方式和手段的现代化决定着海关管理工作的效能。特别是现代电子计算机及其他科技手段大规模地应用于海关管理活动,这已成为海关管理的显著特点。早在上世纪80年代,计算机技术已应用到海关管理之中。随着国际社会掀起的`海关现代化改革的浪潮,海关业务的信息技术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海关的管理方式也采用了信息技术、手段、方法和设备。目前,海关在信息化建设上,已建立了全国统一的H2000通关管理系统、HB2004海关政务办公系统、税费网上支付系统、监管类通关业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系统、缉私管理类业务管理系统等;在监控检查技术应用上,海关大规模地引进安装监控检查设备,建立了集装箱检查管理系统、卡口联网与监控系统、物流监控系统等;在化验技术应用上,海关总署在广州、天津、上海和大连成立了海关化验中心,在昆明成立了刑事技术鉴定中心,建立了海关进出口商品数据库,等等。海关依托科技优势,先后推出快速通关、便捷通关、无纸通关、区域通关等一系列业务改革,使海关管理在海关通关时间、海关选择性管制、执法及税收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海关科技应用的广泛和不断增强,人机管理方式和手段的现代化,这既强化了海关内部管理,提升了海关整体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也保障了海关各项业务职能的履行。
二、海关管理制度的含义和特点
(一)含义
(二)特点
海关管理制度作为海关管理活动的依据和行动准则,在保障海关严格履行进出境监督管理职能,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进出境秩序的同时,也体现出自己鲜明的特点:
1、综合性
海关管理制度是一种“诸法合体”的法,既有组织法,又有业务活动法,既有实体法,又有程序法,还有与业务活动密切联系的人事、教育、财务、科技装备管理法,我国参加的世界海关组织诸公约,我国与外国政府或外国海关缔结的条约、协议,也是广义上的海关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就业务活动而言,海关管理制度既调整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物品的验放,又调整海关对应税货物的关税征收、减免;既调整海关与国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间的关系,也调整海关与外国人、外国组织间的关系。由于海关管理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诸多方面,根据海关管理活动的需要,海关管理制度不仅要与国家的宪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进行传承和有序衔接,还要与公安、工商、税务、外贸、外交、边防、文化、文物、卫生、交通、邮电、铁路、民航、交通、外汇、知识产权等部门法有一定的联系甚至内容交叉,形成了自己内容庞杂但又层次清晰完整的体系,并体现出综合性的特点。
2、涉外性
由于国家赋予海关的基本职责是监管货物、物品(行李物品、邮递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因而调整海关监督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大多带有明显的涉外性。特别是构成海关管理制度的主体内容的业务活动法律规范,其制定和实施,既要考虑到国家的主权和利益,也要兼顾到与国际惯例接轨;既要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维护、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我国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外国人、外国组织的正常利益,维护和促进与世界各国人民的正常交往和经济合作关系。随着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和我国对国际经济合作的广泛参与及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国,随着我国与外国缔结越来越多地涉及国际海关合作的条约、协议,我国海关管理制度的涉外性将更加明显。
3、统一性
我国幅员辽阔,地广人多,地区差别、民族差别很大,但我国又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各民族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我国居住、旅行或从事公务、商务活动的外国人、外国组织,都应当遵守国家统一制定的法律,国家统一制定的法律对所有组织、个人平等地适用。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各级海关单位级别有高有低,人员配备有多有少,业务轻重不同,但都同样代表国家独立行使权力,都要统一执行海关法律、法规、规章,决不允许存在各行其是的现象。同时,由于海关监管的进出境货物、物品又千差万别、千变万化,以及伴随着国家经济贸易等政策的调整和变化,海关在征、免(税)、验、放(货),罚(款)、没(收)、扣(留)、退(运)等管理上也面临着相应的调整和变化,这就需要海关根据国家政策及海关管理的变化需要,随时制定出行政规章,保障全国海关执法的统一性,以使海关的各项业务管理都能直接找到作业依据,并遵循相应的程序和标准,统一办理业务。
报关员考试海关统计制度辅导笔记
(一)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第2条对海关统计工作作了如下定义:
即海关统计是海关依法对进岀口货物贸易的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组成部分。
(二)性质
1、海关统计是国家进岀口货物贸易的统计。
2、海关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3、海关统计是国家制定对外贸易政策、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依据。
4、海关统计是研究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和国家经济贸易关系的重要资料。
5、海关统计客观的反映了我国对外贸易进岀口和海关依法行政的过程和结果。
(三)特点:
1、全面性;2、可靠;3、国际可比对性。
(四)任务和作用
1、任务:是对进岀口货物贸易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进行进岀口监测预警,编制、管理和公布海关统计资料,提供统计服务。
2、作用:
(1)、有助于强化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与宏观调控
(2)、有助于国家对进出口情况进行监测、预警
(3)、有助于海关对业务管理、执法状况进行监控
海关统计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海关统计资料的管理(掌握)
1、海关统计数据的收集
海关统计资料的原始资料:经过海关确认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其他单证。
海关统计数据的收集:进岀口货物报关单海关作业联一直是统计部门收集整理进岀口统计数据的原始凭证和唯一资料来源。
2、海关统计数据的审核:由各直属海关与海关总署综合统计司共同完成。
3、海关统计数据的编制
(二)海关统计范围(掌握)
实际进岀境并引起境内物质存量增加或减少的货物;进岀境物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
列入我国海关统计范围的货物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跨越我国经济领土边界的物质商品流动;
改变我国的物质资源存量。
1、列入海关统计的进出口货物
我国境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一般贸易、易货贸易、加工贸易、补偿贸易、寄售代销贸易等方式进出口的货物;
保税区和保税仓库进岀境货物;
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进出口货物;
边境小额贸易货物;
国际援助物资或捐赠品。
2、不列入海关统计的货物
过境货物、转运货物和通运货物;
暂时进出货物;
用于国际收支手段的流通中的货币及货币用黄金、
租赁期限在1年以下的租赁货物;
由于货物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而由该进出口货物的承运人、发货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
退运货物
边民互市贸易进出货物
中国籍船舶在公海扑捞的水产品
中国籍船舶或者飞机在境内添装的燃料、物料、食品;
中国籍或外国籍运输工具在境夕卜添加的燃料、物料、食品,以及放弃的废旧物料等;
无商业价值的货样或广告品;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保税监管场所之间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转移的货物
其他不列入海关统计的货物。
3、不列入海关统计的物品
(1)修理物品;
打捞物品;
进出境旅客的自用物品(汽车除外);
我国驻外国和外国驻我国使领馆进出境的公务物品和使领馆人员的自用物品;
我国驻香港和澳门的军队进出境的公务物品以及军队人员的自用物品;
其他不列入海关统计的物品。
不列入海关统计但实施单项统计货物
免税品、进料与来料加工以产顶进、进料与来料加工转内销货物、加工贸易转内销设备、进料与来料加工深
加工结转货物及余料、加工贸易结转设备、退运货物、进料与来料加工复岀口料件等
(三)海关统计基本项目(掌握)
1、海关统计商品分类:列入海关统计范围的进岀口货物,均应按照《统计商品目录》进行统计。
2、海关统计数(重)量
商品计量单位的规定
数(重)量统计的规定:
1进岀口货物的统计重量和数量应以海关查验放行的实际重量和数量为依据,对免于查验的,可根据合同、发
票等有关单证确定;
2统计的重量按净重计算;
3因包装本身不便分别计量,或因包装同商品价格相差不大,采用以毛重作为净重计价的货物,可按毛重统计。
4按贸易习惯,有关的单证只标明扣除内层直接包装后的净净重,可按净净重统计;
5以公量重而不是净重计价的,应按公量重统计;
6根据合同、发票等单证不能确定重量的货物,可估重统计。
3、海关统计价格
(1)按统计价格的货币计算:以美元和人民币统计。进岀口货物的价格以其他的货币计价的,应折算成美元和人民币统计。
(2)价格统计的规定:进岀口货物的统计价格是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价格:CIF
出口货物价格:FOB
4、海关统计国别(地区)
(1)国别统计的规定:按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及启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分别进行编制。
(2)原产/最终目的国(地区)
进口货物的原产国(地区)按照《原产地条例》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进行统计。
出口货物的/最终目的国(地区)按照已知货物的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的国家(地区)进行统计。
5、海关统计经营单位:按照已在海关进行注册登记的,从事进岀口经营活动的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的统计。
6、海关统计贸易方式:以进岀口货物买卖双方交易形式以及海关监管要求进行分类统计。
7、海关统计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境内目的地:进口货物在我国境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进行统计。
境内货源地:岀口货物在我国境内的产地或者原始发货地进行统计。
8.海关统计运输肓式J进境货物的运输方式按货物运抵馥舉填羸二陽时的运输育亀超、<出境货物的运输方式按酬运麗口岸船运舲籍
9、海关统计关别:由接受申报的海关进行统计。
10、海关统计时间(指海关对进岀口货物实施统计的时间):将货物进入或离开一国经济领土的时间作为统计时间
我国进口货物按海关放行的日期进行统计;岀口货物按海关结关的日期进行统计。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照以指运地海关放行的日期进行统计;岀口转关运输货物按照启运地海关的结关日期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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