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积金提取方法(浙江省公积金)

导读大家好,小庞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浙江省公积金提取方法,浙江省公积金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的

大家好,小庞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浙江省公积金提取方法,浙江省公积金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0% .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计算5 %-12%。未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12%缴存比例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18%。相关情况如下。住房公积金单位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实际缴纳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及以上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最高标准的按最高标准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组成规定》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2.对按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以及连续两年经营亏损、按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经职业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连续亏损三年以上的单位,经职业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可以暂停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3.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免缴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但职工所在单位应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4.缴存期限方面,提高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个人免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为一年。到期时,需继续增减缴存比例,降低个人免缴比例,再按规定网上办理年度调整。各单位也可以在网上办理年度调整,然后在7月15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2、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对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12%缴存比例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18%。相关情况如下:1。各单位住房公积金应当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职工年平均月工资按实际情况在城镇最低工资标准及以上支付,高于最高标准的按最高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二是对按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以及连续两年经营亏损、按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可以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连续亏损3年以上的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可以延期一年。3.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批准,可免缴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但职工所在单位应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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