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福利院领养中心2020年(武汉福利院领养)

导读大家好,慧慧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武汉福利院领养中心2020年,武汉福利院领养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武汉收养孤儿需

大家好,慧慧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武汉福利院领养中心2020年,武汉福利院领养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武汉收养孤儿需要条件

以下所有条件均符合收养条件:

1、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和正常成年;

2.至少30岁。

3.没有孩子。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无亲生子女,也无养子女、继子女。

4.有能力抚养收养人。

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收养子女的疾病。

6.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是夫妻共同收养。

7.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孩子。

下列14岁以下的孤儿可以被收养:

1.失去父母的孤儿

2.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如果需要领养,建议去孤儿院个人咨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粮道街阎志路花园山1号(武汉市儿童福利院)

开放时间: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二、武汉收养孤儿手续

提供文件:

收养人登记照片(2寸彩照)、被收养人登记照片(2寸彩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照片(2寸彩照)。

申请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及相关证明和证明材料。

收养申请书包括:收养目的,保证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抚养被收养人健康成长,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三、武汉收养孤儿办理点

1、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民政部门;

2.收养弃婴和福利机构收养的儿童,应当在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

3.生父母或者监护人是收养人的,由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4.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应当到生父或生母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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