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慧慧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正式执行,2020年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明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0年新版医保药品数量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宣布,从1月1日起,97种国家“谈判药品”将全部纳入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届时,武汉市民将享受到国家药品“团购”的实惠。
日前,国家医保局宣布,已公布本次谈判97种药品准入结果,全部纳入医保目录,将于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出。
二、2020年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明细
据介绍,本次谈判将把一批认可度高、新上市、临床价值高的药品转入目录,涉及癌症、罕见病、肝炎、糖尿病、耐多药结核病、风湿免疫、心脑血管、消化等10多个临床治疗领域。
重点领域方面,5种基本药物全部谈判成功,其中抗癌药22种,罕见病药7种,慢性病(包括糖尿病、乙肝、类风湿性关节炎)药14种,儿童药4种。
150个谈判药品中,119个新药中有70个谈判成功,其中西药52个,中成药18个,平均价格降幅60.7%。31个续展药品中有27个谈判成功,平均价格下降26.4%。
三、2020年新版医保药品报销方法
根据国家医保局相关规定,协议药品在协议期内按乙类药品相关规定支付。目前我市正在执行2017版湖北药品目录,除常规目录外,还包括2017年的40种特殊药品和2018年的17种抗癌药。
为确保我市患者尽快用上降价药品,我市将于12月31日前,在现行医保药品目录的基础上,将2019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全部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要求,我市参保人员在重(慢性)疾病住院或门诊治疗中使用特殊药品和抗癌药时,按照国家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先按省级规定的比例(10-30%)自付,再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我市乙类药品支付管理规定执行。乙类药品个人先垫付10%,余额按普通门诊、重(慢性)病门诊和住院的规定比例报销。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这些国家谈判药品自付费用比例确定为20%。原省级自付比例超过20%的,按20%执行;原省级自付比例低于20%的,仍按原自付比例执行。参保人员使用谈判药品,按照确定的先付比例支付后,再按乙类药品支付。未设定原自付比例的,按乙类药品支付。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