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湖北省所有城市的公积金开启异地互认)

导读大家好,慧慧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湖北省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湖北省所有城市的公积金开启异地互认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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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各市公积金异地互认。

武汉公积金芯发《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省内异地公积金互认范围。

此前,武汉已先后与长沙、南昌、宜昌、孝感等地开通了公积金互助。此次全面放开省内异地公积金互认,是湖北省住建厅10月初发布的《关于全面开展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的落地细节。

异地贷款政策:就业地存款,户籍地贷款。

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就业地缴存、户籍地贷款”的统一规定执行,即:

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有住房的,可以凭就业地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比如李先生户口在荆州,在武汉工作,缴纳公积金。10月26日起,他可以用在武汉缴纳的公积金回荆州买房。

如果李先生想在省内其他非户籍地买房,比如神农架,就不能申请使用武汉的公积金。

扩大范围:省内公积金异地可互认。

根据新的通知,从2015年10月26日起,全省各市均纳入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范围,相互之间不再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

已签订异地使用合作协议的城市合作内容不变。

之前,孝感和宜昌是省内唯一可以兑换公积金的城市。现在省内各市都可以互认,只要遵循“在就业地缴费,在户籍地贷款”的原则就可以了。

补充网点:武汉所有分核心窗口均可办理异地贷款。

在武汉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武汉公积金管理核心所有子核心业务窗口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书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到武汉公积金管理核心贷款管理处办理异地贷款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缴存信息的核查、录入和识别。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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