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2020年度光伏组件/逆变器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发布。
招标公告显示,此次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华能集团所属区域(产业)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组件和逆变器预估采购总容量都为5000MW,其中基本容量都为4000MW,储备容量都为1000MW(基本容量指具体项目的预估容量,储备容量指协议有效期内新增项目的容量),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对于光伏组件,本次招标拟划分为4个标段,详情如下:
招标公告指出,投标人须承诺满足上述产能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报价。针对板型A、板型B、板型C、板型D,每种板型中只能选定唯一一种型号投报。青海、内蒙等地区考虑抗风、耐风沙腐蚀的组件;浙江、江苏、海南等地区考虑抗盐雾耐湿组件。
逆变器招标拟划分为2个标段,详情如下:
标段一:组串式逆变器,预估采购容量4300MW。
标段二:集中式逆变器,预估采购容量700MW。
招标公告原文如下: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光伏组件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20-07-BJGY-003 )
1. 招标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光伏组件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华能集团所属区域(产业)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预估采购总容量5000MW,其中基本容量4000MW,储备容量1000MW(基本容量指具体项目的预估容量,储备容量指协议有效期内新增项目的容量),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当每个标段框架协议实际容量达到预估采购容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协议,投标人对此作出承诺。每个标段内项目如因政策或项目前期等原因未能执行部分基本容量和储备容量,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容量达到基本容量和储备容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2标段划分:本次光伏组件招标拟划分为4个标段,采购电压等级为1500V光伏组件,预估采购总容量5000MW,其中基本容量4000MW,储备容量1000MW。
注:1.投标人须承诺满足上述产能;投标人须承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报价。
2.青海、内蒙等地区考虑抗风、耐风沙腐蚀的组件;浙江、江苏、海南等地区考虑抗盐雾耐湿组件。
3.投标人针对板型A、板型B、板型C、板型D,每种板型中只能选定唯一一种型号投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1.3 没有被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6 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段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投标产品应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
3.2.2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应通过CGC、CQC、TUV之一的认证。
3.2.3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相关规定。
3.2.4供货业绩:投标人2017年、2018年、2019年的每年出货量均不少于1.5GW,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销售业绩相关证明(项目名称、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页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报名(报名所需材料只需上传招标文件费电汇底单)。报名通过后,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标段3000元/标包。除招标人或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开户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展支行
账 号:6232593799002480054
注:招标文件费务必由投标人账户将一次汇入招标机构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汇款时请注明:标段号+单位简称,以便查对核实。
联系人: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3日10时00分
5.2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8月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
7.2.1.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文件、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投标人须访问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商务平台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用户,原用户名不变,初始密码: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修改密码):
(1)访问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由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督办。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电话:010-58103599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8. 监督部门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物资业务部(电话:010-63213519)。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
采购机构: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段西区4层
联系人:唐先生、王先生
电话:010-63013637转807 010-63013637转810
电子邮件:sch_yang@chng.com.cn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光伏逆变器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20-07-BJGY-004)
1. 招标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光伏逆变器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光伏逆变器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规模:本次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集团公司所属区域(产业)公司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预估采购总容量5000MW,其中基本容量4000MW,储备容量1000MW。基本容量指具体项目的预估容量,储备容量指协议有效期内新增项目的容量,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当每个标段框架协议实际容量达到预估采购容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协议,投标人对此作出承诺。每个标段内项目如因政策或项目前期等原因未能执行部分基本容量和储备容量,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容量达到基本容量和储备容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2 标段划分: 本次逆变器招标拟划分为2个标段,预估采购总容量5000MW,其中基本容量4000MW,储备容量1000MW。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货。
标段一:组串式逆变器,预估采购容量4300MW。
标段二:集中式逆变器,预估采购容量700MW。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1.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如果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文件;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或以上均具有有效授权的,将否决全部投标。
3.1.5 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段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投标产品应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
3.2.2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应通过CGC、CQC、TUV之一的认证。
3.2.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 年本)》相关规定。
3.2.4供货业绩:
组串式逆变器标段:投标人或代理投标品牌的生产商2017年1月1日至今5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出货量累计超过50万千瓦,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集中式逆变器标段:投标人或代理投标品牌的生产商2017年1月1日至今2.0MW及以上集中式逆变器出货量累计超过100万千瓦,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5投标人需提供自己或代理的生产商的2017年1月1日至今销售业绩相关证明(项目名称、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页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12日00:00起至2020年7月17日17:00止。
获取方式: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报名(报名所需材料只需上传招标文件费电汇底单)。报名通过后,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标段3000元/标包。除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