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进入关键时刻,和“十三五”不同,由于光伏风电项目已经不再需要补贴,限定可再生能源指标已经失去合法性。给规划工作增加了难度,我们判断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将成为“十四五”光伏需求之锚,在2019年这一指标已达到15.3%。
2025年指标定在多少,决定了“十四五”系能源装机的下限,根据我们的测算,如定在17.5%,则国内光伏年化需求将达到60-70GW,如果达20%,则可达到95-105GW,鉴于当前中央对于新能源的高度重视,我们判断十四五规划的“关键指标”可能高于此前预期。
一、“十四五”规划进入关键时刻,可再生能源指标失去合法性
2020年4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未来五年新能源发展走势的“十四五”规划正式开展,根据计划,2020年9月底前应完成规划研究报告,11月底形成征求意见稿,2021年3月前需要形成送审稿。
非化石能源占比将成为“十四五”规划的核心指引。“十三五”期间因为光伏风电普遍需要补贴,因此需要通过指标的形式对总量进行控制,但“十四五”期间,补贴退出,指标的合法性也不复存在。
我国最高领导人在国内外重要会议上曾多次表态,中国将努力提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2020年目标为15%,2030年目标为20%,至2050年该比重有望达到50%。此前我们认为,“十四五规划”这一指标可能落在15%(2020年现状)-20%(2030年目标)的中位数17.5%,但是考虑当前中央对于新能源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提升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我们认为17.5%这一数据可能需要上调。
一次能源指自然界中以原有形式存在的、未经加工转换的能量资源,从类型上看包括化石能源和非化石能源。我国一次能源消费量以标准煤为单位进行计量,2019年我国一次能源总消费量为48.6亿吨标准煤,非化石能源消费量约7.4亿吨标准煤,非化石能源占比15.3%,已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
化石能源主要包括煤炭、原油和天然气,非化石能源主要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核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能源。能源的最终消费形式有发电、供热、动力和化工等。非化石能源最主要的消费形式是各类新能源发电,2019年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比为15.3%,其中约14.3%均由通过发电形式提供。
二、从非化石能源占比目标测算“十四五”光伏、风电需求
为了进一步提升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20%的目标可能提前完成,我们对上述目标进行17%-20%区间的敏感性测算。
进一步提升非化石能源占比最主要依靠光伏、风电增长。在各种非化石能源中,水电、核电、生物质发电等开发潜力都相对有限,而风电和光伏可开发空间巨大。
●水电:2019年发电量13019亿kWh,近4年复合增速4%,后续开发潜力较低,因为现有装机(356GW)已占据经济可开发容量的91%,占全部理论可开发容量比例也超过50%。预计十四五年均发电量增速略降至3%。
●核电:2019年发电量3483亿kWh,近4年复合增速20%,后续开发潜力一般,核电开发同时受到安全及地域限制,且建设周期较长,十四五期间新增并网相对较小。考虑在建核电机组11台12.18GW,筹建16.6GW,核电建设周期5-6年,预计十四五年均发电量增速略降至约12%。
●生物质发电:2019年发电量1032亿kWh,近4年复合增速10%,后续开发潜力一般,由于资源条件有限且开发成本较高,但考虑生物质补贴政策仍将延续,预计十四五年均发电量增速维持10%。
我们认为非化石能源占比目标有可能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因此我们对上述目标进行17%-20%区间的敏感性测算,首先计算届时风电、光伏的发电量需求,在中性情况(17.5%)下风电、光伏发电量:
进一步对光伏与风电在十四五期间的发电量比例进行多场景测算,在2025年光伏与风电的发电量比例为55:45的假设下,光伏年平均装机需求53-105GW,风电年平均装机需求24-48GW。
按照非化石能源占比17.5%计算,届时风电、光伏的发电量占比分别约8%、7%。假设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1%,十四五期间平均增速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