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时间(2022年专项附加扣除截止时间)

导读大家好,林林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2022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时间,2022年专项附加扣除截止时间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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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指南

情况1

如果2022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没有变化,在2021年的基础上确认即可。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了解或者填写专项附加扣除,选择一键带入,然后选择扣除年度2022。

根据提示“信息将带入2021年”,确定要继续吗?或者“2022年你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已有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被覆盖!确认后点击确定。如下图

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查看信息:如有修改,可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注意:如果有“过期”状态的信息,需要删除后再点击“一键确认”)

点击一键确认,信息提交成功。不需要重复确认,否则之前确认的信息会显示为无效,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

确认后,用户可以在APP中点击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2查看提交信息。如果有变更,他可以选择作废或者修改。

情况2

2022年,完成的信息需要修改。

比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需要点击确认,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注意:只有部分信息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修改。

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先进入2021的信息页面。修改并再次确认。在APP中点击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年份2021,修改后再确认2022的信息。

以下情况需要修改专项扣除信息:

我想修改2022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2021年部分老人去世,2022年不能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另一方在2022年申报;

房租和房贷需要改为扣除,即2022年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者2022年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情况三

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在2022年取消。

比如2022年不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点击待确认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删除,点击一键确认。

四种情况

2022年需要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2年,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报填写。

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需要根据情况逐级修改后,点击APP首页填写专项附加扣除。

五种情况

2022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在首页直接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即可填写信息。

六项扣除的申报条件

子女教育支出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和标准

(1)扣除范围:3岁-博士(学前教育-全日制文凭教育);

(2)扣除标准:每个孩子每月1000元。

2.演绎方法

(1)选择父母一方扣除;

(2)父母双方各50%;

注:扣除方法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更改。

3.扣除起止时间。

(1)学前教育:从孩子年满3岁的月份到小学前一月,

(2)全日制学历教育:从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当月起至教育结束当月止。

继续教育支出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和标准

(2)本科及以下学历的继续教育,可由受教育者本人或其父母根据子女教育情况扣除。

选择按子女教育扣除,1000元/月,选择按继续教育扣除,400元/月。

注:同一教育项目不能重复扣除。

3.扣除起止时间。

学历(学位)当月继续教育人数为33,360人,至教育结束。

注:同等学力继续教育的抵扣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住房租赁支出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

(2)房屋租赁费用已经实际发生;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未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注:‘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两项。

2.扣除标准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城市:每月可扣除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800元。

3、扣除方式

(1)纳税人未婚的:由本人扣除;

(2)纳税人已婚且;

①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由承租人扣除;

②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按规定分别扣除。

4、扣除起止时间

(1)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2)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住房贷款利息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扣除标准:每年12000元(1000元/月)。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扣除方式

(1)单独或者共同购买: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2)婚前各自购买:婚后可以选择一方的住房,由贷款人按照每月1000元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对各自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

注意: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扣除起止时间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赡养老人支出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年满60周岁(含)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扣除标准:

①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②非独生子女:可以和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2、扣除方式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采用均摊、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等方式。

注意:

(1)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扣除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大病医疗支出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2)扣除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扣除方式

(1)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2)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3、扣除起止时间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注意:大病医疗支出在次年3-6月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享受扣除。

常见问题解答

1、问:没有及时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不可以补报?

答:可以选择由扣缴义务人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次年3-6月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一次性扣除。

2、问:前面月份没有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多扣的税款怎么办?

答:员工在专项附加扣除采集前可能会多预缴税款,但在采集后每次申报时会累计扣除前几个月的总和,如果税款为负值的,暂不退税,一直往后留抵,在次年3-6月进行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多退少补。

3、问: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方式怎么选择?

答:方式一: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扣缴义务人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需事先下载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即:由您的单位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可以较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

①优点:按月按时享受,不用自行办理扣除;

②缺点:单位会知道部分个人信息。

方式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

即:不由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次年36月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自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延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①优点:单位不会知道您的个人信息;

②缺点:延迟享受、自行办理较麻烦。

4、问:换新单位,专项附加打除如何操作?

答:方式一:由新单位在申报系统中采集并报送你的个人信息,一般最迟3天内APP中会自动添加上任职受雇信息,之后打开APP,【我要查询】一【专项附加扣除填信息查询】-【选择需要更改的项目】一【修改】一【修改扣缴义务人】后提交即可。

注意,之后需要和单位确认下是否能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到你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方式二:直接向新单位提交纸质或电子版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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