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林林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政府补贴大学生创业有哪些省,湖北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和扶持政策2021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湖北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和扶持政策2021
实施“人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20项新政策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大学生留在湖北就业创业可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1.落实落户后就业。
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在本省或城镇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就业创业。
2.支付房租和生活补贴。
对毕业5年内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可给予房租和生活补贴。
增加保障性租赁房供应,重点解决留鄂和来鄂高校毕业生住房困难。
3.增加高质量工作的供给。
高水平建设光谷科技创新走廊,力争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每年增长10%以上。
加快构建“51020”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光芯屏端网”世界级产业集群。
大力引进下一代通信、集成电路、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并掌握行业前沿的核心技术在湖北设立总部或第二总部。
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优质岗位,每年从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国有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征集一批优质岗位公开发布。
4.扩大企业吸收规模。
扩大国企招聘高校毕业生数量。
有条件的地方鼓励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后两年内未就业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人。
5.稳定政策立场。
保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用高校毕业生规模总体稳定。
研究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管理办法。
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发研究助理岗位。
加大从省内外“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定向招聘选调生的力度。
6.大力引导基层就业。
对符合当地紧缺人才目录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县乡事业单位可采取面试、技能测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加快实施“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工程,深化实施“乡村教师特岗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
7.给予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在省内首次创业,经营6个月以上并带动2人及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有条件的地方,鼓励上述初创机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在一年内注册登记、招用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8.增加创业担保贷款发放。
将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0万元。
对于雇用大学毕业生和其他人员的小微企业
对于孵化成果突出的示范基地,各地可给予奖励。认定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最高奖励100万元;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基地的,奖励100万元。
11.给予场地租金补贴。
毕业5年内的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首次租赁经营场所。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场地租金等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政府投资发展创业平台、科技孵化器、创业空间等。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免费向大学生开放。
12.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
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和自主创业可折算学分,允许以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大力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培训类别分别给予300元、1200元、1500元创业培训补贴。
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数据库。
13.大规模就业见习。
鼓励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根据规定,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结束时见习留存率超过50%的单位,按见习人数奖励1000元/人。
见习单位应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4.鼓励灵活就业。
离校后2年内灵活就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凭身份证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省内跨区域企业就业或灵活就业的,不需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15.促进技能就业
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补贴性培训对象扩大到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
鼓励高校、职业(技工)院校联合企业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
16.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7800元 为限额依法享受税收减免。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 为限额依法享受税收减免。
17.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配置作用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留鄂就业创业免费提供服务的,可根据服务人数、成效等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对引导到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就业的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
18.优化就业创业服务
大学生创业在实行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制的地区办理注册登记的,免提交租赁协议、房产证明 。
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事通办”服务窗口 ,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件事打包办 。
取消高校毕业生入职重复体检,体检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体检结果互认 。
鼓励在省内外高校设立人才服务站 ,常态化组织到省内外高校开展巡回推介。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及时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9.加大就业权益保障
加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监管。
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不得将毕业院校、性别、民族、户籍、地域等作为限制性要求。
大学生士兵自退役当年起 ,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创业政策。
切实保障女大学生、残疾大学生公平就业权益。
20.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选树“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创业之星”“长江学子” 等先进典型。
持续举办“创业湖北”“创青春”“互联网+”“创立方” 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模拟求职大赛等活动。
打造“创业青年说”电视栏目和“长江人才说”人才论坛 。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